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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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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具有個人資料之文史資料,例如聽友會名單、股東名單、會議記錄、黨部公報、文宣活動等,是否留意個資法之利用?

若個人資料依當時法律規定公開者,例如會議記錄、黨部公報、股東名單等,即不受個資法保護。如受保護者,可去識別化後再公開。